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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我老公结婚不到两年,现在要离婚,我们结婚装修房子一共借了十万,房产证只要他名字,请问我要承担一半吗?

离婚 2018-12-30 07: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原共同财产的房产在夫妻双方名下,银行贷款在男方名下。根据离婚协议,房产归男方所有,现男方欲卖房如何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若将房产登记变更为男方名下,再售房显然手续较为烦琐。
    因此,只需女方配合男方进行售房即可。因此,只要男方和女方达成一个协议,约定女方只是配合售房,售房过程中的一切税费以及据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男方承担即可。另外,在协议中,男女双方也可以约定由男方在收到下家售房款的一定期限内,将男方依离婚协议应付给女方的补偿款一次付清。

  •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前已登记在一方名下
    该房屋归购房人所有、属其个人财产。
    若有按揭贷款,以婚后收入清偿的,应当认定为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由拥有房屋一方以其个人财产将婚姻期间偿还的全部贷款的一半补偿返还给另一方,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二、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后登记在一方名下
    该房屋归夫妻双方共有、属共同财产。
    若有按揭贷款,也转为共同债务。
    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及按揭还款,其未明确表示归共同所有的,应属其个人财产。
    在离婚时,应先以房子的价值补偿归还该款,双方再对房屋进行分配。
    三、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登记在双方方名下
    该房屋归夫妻双方共有、属共同财产。
    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应认定为明示放弃个人所有,转为共同所有。
    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款也转化为共同财产。
    若有按揭贷款,也转为共同债务。
    在离婚时,双方直接对房屋进行分配,双方互不补偿;但可以考虑一方对房屋取得贡献较大,适当多分。
  • 因婚外情导致的离婚:
    1、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未协商一致的,也可以诉讼离婚。
    2、诉讼离婚的,一般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财产一般平均分割,但应当照顾妇女儿童的权益。
    4.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主张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可以要求分割。
  •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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