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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贷款买的房子,产权证是老公一人的名字,贷款没还清,还在还款期间不能更名。我想把房子做公证。房子归双方所有。请问可以公证么,怎样写才能有法律效应呢,怎样能保证夫妻共同的权益,多谢了。

房产纠纷 2018-12-23 18: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小区物权,解答如下:
    ①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的所有权归属。
    ③对建筑区规划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属做了规定。
    ④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做了规定。
  • 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 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要到房地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那么,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需要几天,  
    一、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需要几天  所有相关人员都能到场签字,并将资料准备齐全,最快当天就可以出公证书。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又特别提示:“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登记。”。  若经登记机关审核,继承房屋的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公告又无异议,登记机关则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于受理登记后的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同时收回原房屋产权证。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
    二、办理房屋产权继承的手续  
    1、申请登记  房屋继承时,进行房产的分割和产权转移应根据房屋分割的情况在分割后三十日内向房屋主管行政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同时向登记机关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房屋权属证明书,公证书,遗产分割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土地使用权证,遗嘱、遗嘱证明,有弃权者还需交同一顺序放弃继承权的弃权证明。手续完备者,登记机关即进行受理。  
    2、权属审核  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审核主要是核对产权档案,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和证件。  
    3、公告  对申请人提交的遗产分割方案及相关的资料及证件进行公告,征询异议,核实证据,以防差错。如无异议,则进行核准登记。  
    4、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作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若经登记机关审核,继承房屋的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公告又无异议,登记机关则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于受理登记后的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同时收回原房屋产权证。
  • 夫妻婚前财产公证是指未婚夫妻或已婚夫妻对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进行约定并对这个约定办理公证。夫妻婚前财产公证办理的主要内容如下:  夫妻婚前财产公证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需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婚前财产公证协议书。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手续和流程:  
    1、准备好以上提到的材料;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切记必须双方亲自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公证处不予办理。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按照公证处规定的时间,凭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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