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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之前打了对面一下算什么,打了一下过了好久双方才打起来,打起来我也没上去动手,请问我这是什么行为,会有什么处罚?聚众斗殴之前打了对面一下算什么,打了一下过了好久双方才打起来,请问我这是什么行为,会有什么处罚?

刑事辩护 2019-03-06 1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从刑法上将,一被告纠集其他被告共同进行聚众斗殴的,这属于共同犯罪,而在共同犯罪中,受害人因此遭受损害的,可以在刑事诉讼程序之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而从民事法律角度讲,一被告纠集其他被告共同进行聚众斗殴的,属于我国《侵权责任法》所规定的共同侵权。
    根据《侵权责任法》 第八条 “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规定,受害人自然可以向其中任意一人主张全部的赔偿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因此受害方有权利要求加害方进行一定的侵权损害赔偿。
  • 聚众斗殴造成被害人伤害,应当按照法律依法赔偿。《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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