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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试用期,延长的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纠纷 2022-07-07 15: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没有超过6个月那是可以延长的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 你好,根据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的延长是需要事先在合同中说明才可以的,而用人单位无端延长试用期是属于违法违约行为的。因为规定是,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而且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在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法律依据》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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