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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商场买东西时我抽了个一等奖?奖品是一个柜台里面的饰品1折就可以买走2件。?然后我买了2个吊坠?回来后发现那吊坠根本不值我所付的钱的。并且一个吊坠和鉴定书上的也有点不一样。这样可以要求退货和补偿吗?

并且昨天忘记找他们要发票,今天我到商场要发票他们说没有发票,打售后说明天让我找店长。请问明天我要发票,是要商品原价的发票,还是要打折后的发票并且让他们写商品一折证明?还有如果不给发票我要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18-12-23 1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针对这类纠纷,目前可能采取哪些解决方式呢? 其
    一、消费者可以保留相关购买凭证投诉至12315热线,求助消费者协会解决。据消费者协会统计,2010年上半年,互联网服务投诉量同比增长
    74.6%,位居投诉增幅第四位。 其
    二、消费者可以向购物网站提出赔偿。购物网站是用户直接交易和接触的对象,其交易的订单具有类似合同的效力。 其三,消费者可以向商品或服务提供商提出赔偿,因为商家是商品的制造者或服务的最终提供者,也是应该而实际未能为消费者正常提供服务的主体。
  • 消法第25条规定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四加一”情形: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实践中,针对经营者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的问题,暂行办法根据商品性质,在综合考虑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补充了以下三类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或者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或者有瑕疵的商品。
  • 不给发票,消费者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
    1、索取发票是你的权利,商家提供发票是他的义务。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的付款凭证,也是消费者事后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证据。
    2、根据新版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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