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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已过户,贷款手续也已办完。但在交接房时?请问: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已过户,贷款手续也已办完。但在交接房时,发现原房主的水暖费因他与原所在单位间存在多年未解决的纠纷问题而连续7、8年都未缴费(他们单位宿舍的水电费都是到单位交。经查欠费已累积一万多元),而原房主又因纠纷问题一直未解决而拒绝缴清。1、这是否属于原房主存在的债务纠纷问题?2、到他单位询问时,说是我现在已是新房主,与这个问题无关,只是原房主与原单位之间的问题。是这样吗?对我会有影响吗?3、这样能交接房吗?4、他之前从未说过这些纠纷问题,是否属于隐瞒欺诈行为?我们应该怎么办?谢谢

房产纠纷 2019-01-06 13: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按揭房子怎么过户手续?
    1、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2、是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一般采纳第二种方式的居民较多。
  • 根据实践,二手房房款交接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买卖双方可以直接进行房款交接  所谓直接交接,是指购房人与房主谈妥成交价格并签好买卖合同后,购房人将钱存在存折上,在约定时间同房主到房地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在完成房产过户之后,购房人与房主一同到开户银行将钱存入房主的账户。  
    2、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公证处提供公证来完成交接。  交易双方共同到公证机关办理房款公证,买方将房款交由公证处代管,卖方在与买方签约登记后,依有关凭证到公证处取款。由于公证处是较有公信力的部门,在公证处的监督下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会得到很好的保护。  
    3、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律师事务所完成交接。  顾名思义,很简单,即交易双方通过律师所签署合同,然后购房人将钱款存入律师事务所,待办完过户手续后,再由律师事务所将钱转付给房主。  
    4、买卖双方可以通过银行托管交易资金或由银行为个人出具履约保函。  这种方式是通过银行作为居间担保方托管交易资金,或为交易双方出具履约保函来负责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钱款安全,如因购房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房主可按履约保函约定索赔,经由银行确认后由银行直接支付索赔金。
  • ;  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  
    1、未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应特别提示买受人,其二手房买卖未经房地产登记机构转移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为防止出让人一房多售等非法行为侵害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2、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以《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为例,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房地产权属来源证明或者权利证书;  
    (三)房地产转移、转让、变更或者设定他项权的协议书、合同书或者批准文件;  
    (四)缴纳房地产税的证明。    3登记的审核时限和权证的领取  应告知当事人:按规定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将转移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册,并通知房地产权利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4代办登记  代办二手房买卖转移登记手续,要取得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当事人的委托书。如果房地产权利人为自然人,按有关规定委托书还需公证。要认真审核上述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并在买卖合同签署后15日内及时办理。对原件要妥善保管,办理完毕要及时归还当事人,以免丢失承担责任。
  • 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
    1、信息核对。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
    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
    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产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产权登记变更,发放贷款。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产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物业交割。买方领取房屋产权证、付清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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