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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前两天出了个事故,把人撞了,但是不厉害,现在在医院接受治疗,医药费我已经垫付了四五千了,可对方还的要交医药费,我实在没钱了,给保险公司打电话也没回应,而且对方还说保全我的车辆!我该如何是好!谢谢

交通事故 2018-12-27 15: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垫付。但请保留好保险公司答应的凭据和自己垫付的钱的凭据、发票等,以备后续向保险公司理赔。
    附上交通事故的理赔流程:
    1、发生事故时,首先请冷静理性对待。首先看有无人员伤亡,若有人伤亡,应以人为本,先救人。
    当事人对此次事故有无争议,如果只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事故事因清楚,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然后撤离现场!
    2、如果对事故事因有异议的,则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告知在某个路段除了交通事故,然后通知保险公司人员来定损。

    3、交警通过事故现场评估判定责任方,针对责任方必须理赔!责任方判定出来后扣分且罚款处罚!
    4、受损车辆经保险公司人员定损后,不严重的自己开到4S店进行维修,特别严重的安排拖车公司拖车到4S点进行维修。

    5、车子修好后由事故责任方理赔结算,然后再把车子开走!
  • 由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等。
    保险公司依法应当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事故双方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赔偿。另在执行方面由律师指导更能够保障权益顺利的实现,巧用保全策略,才是一个成熟的诉讼部署,基于交通事故这类案件的特殊性,我们对于家庭困难,经济拮据的当事人,可以给予特殊的帮助。
  • 车祸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情形有哪些,  保险公司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车祸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情形有:  
    (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是什么时候开始  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抢救费,伤残补偿,死亡赔偿,丧葬费,参加丧葬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及根据医嘱赔偿的营养费,陪护费,全休证明中的务工天数,资料所需的交通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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