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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东户口,本人读书农转非,配偶非农户口,现考虑生育二胎,计生办说要按人均可支配收入2-4倍罚款,约30-40万,执行的是2007年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但本人是独生子女,却未享受省、市、区计生条例第41条的奖励政策,是否不用处罚?奖励政策: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的利益分配时,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

离婚 2019-01-04 19: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需经夫妻双方申请,由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批,办理再生育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具体程序为:
    夫妻双方如实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由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盖章,提交相关材料到本市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批。
    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单独夫妇,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程序到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由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批。
  • 二胎罚款—合法二胎:
    1、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2、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前一个子女不满3周岁且女方不满26周岁生育的,征收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3、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申领生育证生育的,征收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二胎罚款—非法二胎:
    1、 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双方上一年度总收入的3至4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2、 每对夫妻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2倍收取双方社会抚养费。
    3、 罚款的总收入按双方实际收入计算;难以计算的,农村以双方所在乡(镇)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计算,城市以本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计算。
  • 二胎生育保险主要报销以下几类费用: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各省市略有差异)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 在
    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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