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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恋爱同居关系中的债务纠纷。谁应该偿还以谁的名义借的钱,或者你能要求两个人一起偿还吗

婚姻家庭 2022-07-11 06: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同居期间因为双方共同生活消费开支欠下的债务认定为双方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若确实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双方生活开销的,即使债权人只是要求一方还款,另一方也需要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第11条明确规定,“解除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那么,同居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

  • 1、在同居期间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2、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3、在同居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视为一方个人债务,由一方独自承担;债权人或借款人主张为共同债务的,债权人或借款承担举证证明债务系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否则视为一方个人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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