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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借给朋友10万。打了欠条,从此再无音讯。还款日是今年的8月份。欠条还在我手里,是他亲手所写和签名,还有身份证号码等。但是没有按手印。请问律师,我怕他会赖账。这个没有手印的欠条有效吗?打了欠条,欠条还在我手里,还有身份证号码等。我怕他会赖账。这个没有手印的欠条有效吗?

债权债务 2019-02-25 11: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欠条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欠条上的还款日期算起。二,欠条五年了,过没有过诉讼时效,不可一概而论,有许多因素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断了,十年二十年都可以起诉的,但是不能超过二十年,欠条的最长诉讼时效是二十年。
    三,中断诉讼时效的事实有,1,讨要,哪天讨要了,诉讼时效就从哪天中断,讨要前借时间不计算时效了,从最后一次讨要那一天开始计算时效,还有两年,只一到两年讨了一次帐,永远不会失去诉讼时效,一直可以到二十年不满起诉。
    讨要包括上门讨,电话讨,书信讨,短信讨等等。2,给付利息,哪一天给付过利息,诉讼时效从哪一又中断了,只要一年付了一次利息,诉讼时效可到不超过二十年。3,欠款人要求宽限,要求延期还款中断诉讼时效,哪一天提出要求,诉讼时效从哪一天中断。
    四,欠条只要签名落款就具有法律效力,按不按手印无所谓,没有签名,按一百个手印也是废纸,只要签了名,不按手印就有法律效力。五,有人认为欠了钱,借了钱,躲几年不让人家见面,欠条借条就失效了,不能起诉了,可以不要还钱了,多么愚蠢的想法,多么可怕的人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双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 你好,
    1、只要借据的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是双方自愿签署,真实意思表示,只有当事人的捺手印、签名没有进行公证是不影响借据效力的。
    2、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可以随时主张还款,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到期可以主张还款,同时请留意民事诉讼的有效时效是两年,请尽快及时处理;
    3、建议及早向对方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以加速对方还款的进程;
    4、请保存好借条。
  • 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写的欠条是否有效需要看未成年人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如果未成年人在十周岁以下的话,该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监护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写欠条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欠条自然没有法律效力。
      如果未成年人在十周岁以上的话,那么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可以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此时如果欠条的内容是他所能单独承担的,那么该民事活动属于有效民事活动,欠条是有效的。
    但是欠条的内容不是他所能承担的而需要监护人的支持的话,那么该欠条如果没有监护人的同意而签下的话,是属于无效的民事活动。欠条也认定无效。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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