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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对方造成轻伤,但.是为了救我的家人。于对方先发生互骂,然后对方就拿石头砸我家的门,然后我家人就打开门与他理伦,这时对方三人就把找妻子按在我家屋檐下脚踢踢拳打的,当时我妻子刚做完月子,刚满月,对方三人把她打的脸都变色了,都快晕过去了!这时我从家里拿了个铁棍把对方打成了腿骨折,造成了轻伤,这时对方的男子回家拿了把砍柴的砍刀,出来砍我,把我的上嘴唇砍成了穿透伤,又把我打成了脑震荡,后经法医鉴定,定为我是轻微伤,对方是轻伤。后经当地村干部部协商,对方要65000千元的的赔偿,少一分都不行,我不愿意出,现当地派出所已经要拘捕我,请问我该怎么办?我把对方造成轻伤,这时我从家里拿了个铁棍把对方打成了腿骨折,造成了轻伤,对方是轻伤。请问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5-24 2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1、故意伤害,经鉴定属于轻伤的(国家有轻伤标准),构成故意伤害罪,法定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轻微伤的,不构成犯罪,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一般是不超过15天的治安拘留和罚款。
    3、故意伤害轻伤的,只要不构成伤残的,与轻微伤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一样。
    4、故意伤害轻伤的,应当赔偿被害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根据伤残等级赔偿伤残补助金。
  • 域名侵权赔偿的数额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只要是被合法注册的域名,一旦发现没有经过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该域名的,对此给权利人遭受损失的,权利人可以请求域名侵权赔偿。承担赔偿的责任行为是要承担赔偿的责任的,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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