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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了一处住房,到了合同交房期开发商以各种借款拖延交房时间,已经过去一年了还未交房,(询问开发商说只要交了1万块就可以拿钥匙装修了,没有正式的交房算交房吗?)近期突然发现我们小区几十户都被开发商把房屋另行抵押了,房管局还有重复备案登记表,询问房管局说我们房屋登记比较早可以不用管。请问律师这样真的可以吗?我应该上哪里投诉?我购买了一处住房,没有正式的交房算交房吗?请问律师这样真的可以吗?我应该上哪里投诉?

房产纠纷 2019-03-28 09: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房屋拆迁协议的签订步骤:
    1、所有人(承租人)选择评估机构;
    2、公有住宅承租人需购买房改房的,在拆迁协议签订前到江东区办证中心建设(房管)窗口办理房改房买卖手续;
    3、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持上述有关证件,根据拆迁通告公布的签订拆迁协议日期,至拆迁现场办公地点签订拆迁协议;
    4、签订拆迁协议双方当事人对协议条款予以核对;
    5、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6、承办部门: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拆迁单位。
    7、承诺时限: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说明原因。
  • 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  
    一、买二手房合同没有写逾期交房的责任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因此,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盘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3.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
    一、二条所列条件。没有取得"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若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 具有良好的个人征信情况,再加上符合以上这些条件,那么申请装修贷款是不成问题的。操作流程:
    1.业主先要确定装修公司:必须是宁波银行规定范围内的装修公司。
    2.业主和装修公司施工合同签署后,联系网站方、银行签订协议(业主,银行,网站方,装修公司),并填写信用卡申请表!(无卡用户)
    3.装修公司:施工合同,公章。
    4.业主: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收入证明(要红章的),如果房产证不是本人名下的,需要携带与房产证执有人关系的有效书面证明,要装修的小区照片。(大门照片,门
    5.牌号,即将装修房子的照片)
    银行:申请信用卡表格,大额分期业主申请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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