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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政策允许生二胎,现在上户口,计生办要结扎,请问上环可以吗?

离婚 2019-01-11 09: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无论是一胎还是二胎。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的监护人或者户主持出生医学证明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由于各地的户籍登记制度有所不同,因此,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婴儿的户口登记,除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外,还需要什么证明,应该及时向户籍登记机关咨询。
  • 准生二胎政策是指允许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家庭可再生一胎的政策。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其中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就是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的两孩生育新政策。
    也就是说,只要你们是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夫妻,都可以合法地生育第二个子女。
    如果你想生育第二个子女,可直接与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取得联系。
  • 根据计划生育新政策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才可以申请育二胎,具体中国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如下: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郊区#65380;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65377;   另外,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65377;依照中国计划生育新政策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65377;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65380;团体#65380;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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