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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去世后,奶奶也很早过世,现有爷爷留有一处房产,只有2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育有两子,一个大伯,一个我父亲。

此处房产一直都是我们一家在居住。

之后父亲母亲相继去世后,我是家中独子,当时只有18岁,且父亲去世很突然来不及交代什么,我也根本不知道二证在我家,后知大伯背着我拿走了两证,之后很少跟我联系,当我向他建议一人保管一证要时,他已由他保管为由拒绝,还根本不愿意跟我见面,因为他搬了家我也找不到他人,只有我大伯女儿,就是我姐姐的电话。

有4个问题想请教各位:

1.此处房产有我的份么?

2.如果有,我想当面跟他谈清楚,我该向那个部门求助,才能见找到他?

3.如果想要财产分割有没有难点,因为此处房产估计快要拆迁了,他要房子,我要钱,如何可以解决?

4.如果可以财产分割,我能出售或转让我那一份的产权么?《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4.如果可以财产分割,我能出售或转让我那一份的产权么?

房产纠纷 2019-06-09 06: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遗产的继承,首先需要确权,就是确定财产那些属于死者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比如:住房。规定是只要婚姻期间取得住房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属于婚后共有,一人一半权益。
    所以,母亲去世,首先确定住房和其他财产属于死者的份额,然后才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凭继承公证书,再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对于母亲遗产的继承权,首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就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均分配继承属于死者的那部分遗产。
  • 父亲去世后遗产的分配:1,父亲的遗产范围包括:个人婚前全部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2,如果父亲留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3,如果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遗产,也可以协商继承的遗产份额
  • 转让房产的手续如如下:

    一、签订合同。房地产买卖、交换、赠送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二、过户申请。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或合资、合作、兼并、合并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三、价格申报。双方在房屋买卖、交换、赠与或抵债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四、过户申核。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五、缴纳税费。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变更登记。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所以父母一方死亡,儿女和其他继承人都有要求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因此,子女可以在父母一方死亡后依法提出继承遗产的要求,而不必等到父母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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