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面试时我说试用期是4000元一个月。试用期内,我提出离职,老板也同意并安排了人员交接。五天后,工资计算为1730元。老板解释说,在面试中,他说试用期不到一个月的人应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但我不记得这句话了。我可以要求4000元的工资吗?我加入公司时没有签合同。

劳动纠纷 2022-07-13 21: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