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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20多年,已经调职近一年了。突然,我收到一份通知,说我不能胜任工作,并被命令再次调职。如果我不遵守,有什么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2-07-14 20: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补偿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但是没有补偿。如果调整岗位后还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若用人单位就是想通过这种降薪调岗的方法逼员工辞职的话,员工可以以用人单位违法调整岗位和薪酬为理由,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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