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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婚姻,我婚后生了两个孩子,他经常使用家庭暴力在2012年三月份最后把我打了我就离家出走了这几年他们都不管,现在要我离婚呢两个孩子都不给我,还要抚养费,这个抚养费我该出多少,是要付两个的还是一个的现在要我离婚呢两个孩子都不给我,这个抚养费我该出多少,还是一个的

离婚 2019-02-13 03: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方离家出走如何离婚?
    首先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不成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其次是夫妻分居两年,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

    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到时候又不承认的话,那么法院第一次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在起诉一次,基本上就可以判离了。
    好,首先我国婚姻法上并未分居几年而自动离婚一说,只有婚姻法32条规定,分居满2年的,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现在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婚姻实在无法继续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也就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且要搜集他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就判决离婚,而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损害赔偿的。
  • 如果子女归女方抚养对小孩成长更有利的,法院会支持小孩归女方抚养。如果男方真的存在家庭暴力,导致离婚,存在过错的,法院会支持女方的损害赔偿请求。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同居生活有了小孩想要离婚这个情况发生在94年2月1日之前,则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因为符合事实婚姻的规定。离婚的所有问题就可以按照婚姻法关于有效婚姻的程序办理。 如果是发生在94年2月1日之后,则不能请求离婚,只能要求法院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判决。
    同居期间得财产应该按照一般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而不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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