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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签了合同,说我必须工作一年才能辞职。如果我提前终止合同,我将不得不支付30000元的终止费,但我现在不想这样做。我可以辞职吗

劳动纠纷 2022-07-17 0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了合同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与公司确立劳动关系之后,需要确定劳动期限,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签署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也可以依法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
  • 签了一年的合同的想要辞职的,首先,要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次,要提前30天申请辞职,最好在月头提出申请,办理工作交接,那么公司也好在当月终止社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有权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劳动者可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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