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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未婚生子了,现在和女朋友分开了。她是外省市的,现在小孩三岁了,急着上户口,需要什么证明吗就是未婚生子了,现在和女朋友分开了。现在小孩三岁了,急着上户口,需要什么证明吗

离婚 2019-01-24 09: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的婴儿必须缴纳足额的社会抚养费后,由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证明,才准予办理上户手续。超生户需要到所在街道的计生部门办理手续,交纳超生社会抚育费。
    该项费用根据不同的超生情况而有所区别,具体金额由各区县计生委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而定。  对于无法一次交清的特殊困难户,可以先交一半的超生社会抚育费,并做出后续分期分批交纳计划。
    超生户持由计生委提供的证明和手续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对于超生的孩子先交“罚款”后落户的作法在平时也施行。但这次人口普查办、计生部门和公安部门为超生户上门登记,是为了保障人口普查的质量和数据的准确。
    超生户瞒报或谎报人数,把超生的孩子当做“黑孩子”来抚养,这会给人口普查工作带来难度。城市人口的超生情况主要是再婚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再育。  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工作中明确规定:各级普查办和普查工作人员将对居民申报的个人和家庭资料进行严格的保密,普查员不得将居民提供的资料提供给其他部门;另外,普查资料也不作为考核各级政府政绩的依据;不作为各个管理部门进行处罚的依据。
    因此,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提醒超生户注意:不管超生的孩子有没有落户,都请如实地向普查员申报,以此确保北京人口普查数据的准确性。
  • 办理未婚登记需要带上个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2寸照片一到两张,先到你所属派出所去查一下自己属于哪个社区,然后到对应社区所属的民政部门开具未婚证明。  如何办理未婚证明?  公民办理未婚证明时,除了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所在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人需要携带委托书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再将公证书及委托书的身份证复印件寄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拿着公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委托人所在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即可。
  • 婚外情如果不触犯我国刑法规定的重婚罪的,一般情况下仅仅是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会受到有关法律的追究。但是如果因为婚外情而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过错方应当支付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关于子女的问题,通常由双方协商,如果不能达成共识,则会由法院依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结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 第五十二条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除按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妊娠、分娩等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男女双方各处以降级以上的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规定其他限制措施。
      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 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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