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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一所房子,签了一年的合同。我直到合同到期才租出去,所以我把它转租出去了。因为我没有太多时间,所以我让房客直接去房东那里看看房子。转租后,他们还签订了合同。房东出于各种原因扣除了我的押金,某某给她和她的朋友中介费。我转租时告诉客户每月600元,然后房东自己把价格降到580元,房东说我每月要补齐剩下的20元。我能拿回我所有的押金吗

房产纠纷 2022-07-17 13: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转租可以不与原房东签合同,但原承租人需取得原房东的同意,方可转租,如果转租行为未经原房东同意,原房东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追究原承租人的违约责任。所以,从保护次承租人的利益角度出发,建议与原房东签订合同,或者可以要求原承租人出具原房东已书面同意转租的文件
  •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房东是否可以扣除押金,首先应当看房东与房客之间合同约定。如果合同约定了扣除押金的具体情形并且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实际也出现了该情形,则可依照合同约定扣除押金
  • 房东违约的,租客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出租人的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一般租客可以找房东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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