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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老公弟弟家小孩需要到相关部门办领养手续吗?如果不办能不能上到户口。

离婚 2018-12-31 07: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律既没有免除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母对于子女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同时又规定了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母应该优先承担的该民事责任。也就是说,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的是一种补足责任。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 领养小孩,须到民政机关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并取得《收养证》方可。
    此外,收养人和送养人应签订协议,并进行公证。
    其它证明: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3.收养继子女时,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法律链接:《收养法》第十五条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
    除前款规定外,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本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 结婚证双方可在任何一方领取无妨。对小孩子的落户并不影响。 如果小孩落户到父母亲任何一方,只需要到另一方的计生部门开一个证明,然后到落户的一方。一个地方和另一个地方的要求不尽相同,具体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或者派出所咨询。
  •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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