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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正常行驶,前方车辆打左转向灯,但是突然向右转弯,我方撞到对方右侧尾部车灯位置,我方无驾照,已经被拘留和罚款了,但是交警没有进行责任认定,我们是要付全责吗?如果对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怎么处理呢?我们还要付误工费吗?已经被拘留和罚款了,如果对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怎么处理呢?我们还要付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 2019-02-06 18: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事实不清,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任何一方均可举证对方存在过错。
    1、如能够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不承担责任,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经举证并证实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原则分担责任(过错大的承担主要责任,过错小承担次要责任)
    3、如双方均无法举证对方存在过错的,则依据《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由双方承担公平责任(一人一半)。
  • 机动车撞人的责任划分:若是500米之内有人行横道线的:
    1、在人行横道线,而且没有证据行人闯红灯,机动车全责,行人无责;
    2、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3、有证据行人闯红灯,行人主责,机动车次责;
    4、偏离人行横道线,而且行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折返,行人全责,机动车无责。
  •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的主张首先是看受害人有无收入来源,如果有收入来源,那么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就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加以确定。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从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到最后上法院判案,大概要经五个月左右的时间。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为37日,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正常为二个月;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间为一个月;法院受理后的审限一般为二个月。
      但这只是正常程序所经时间,如果情况特殊的,经批准,各个阶段的期限都可能会延长。所以具体的时间还是要由具体案情来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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