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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厂上班,没签合同,工作3个月,最后一个月直接走可以拿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19-02-02 17: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工作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流程如下:
      
    1.先确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确认劳动关系工作由劳动者提供劳动关系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考勤卡、工友证明、工作证、服务证等),到当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进行仲裁。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作工伤认定。
      注意,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所有工伤赔偿费用。

  • 1、如非特殊工种,未满十八岁(只要已满十六岁)仍应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未签署劳动合同,应支付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已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还可要求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若单位未上社会保险,你可以此为由随时通知单位后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有权依法要求给予经济补偿。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 证明你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下列几种情形只要有一项能证明的话即可认定劳动关系的存在。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如果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五个月的双倍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购买社保以及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即使没签合同,也不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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