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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工厂工作了七年,没有为我买社会保险。我起诉工厂进行劳动仲裁,并要求经济赔偿。公司回击了我,说我经常迟到并被解雇。如果我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07-19 15: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用人单位主观恶意不支付加班费,则可以要求赔偿。当劳动者以用人单位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加班工资为由主动辞职而要求经济补偿金时,应当考量下面两个因素:
    1、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主观恶意;
    2、用人单位是否足额支付了加班工资
  • 劳动者被辞退可以要经济补偿。有以下情形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等
  • 已经形成劳动关系,应当给与补偿。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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