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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一方按揭买房,2010再婚,2013卖掉房子,2015年要求离婚,房款怎么分割

离婚 2018-12-25 16: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揭房的主要特征是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产权人不得擅自出售房屋。其交易过程可以概括为:居间委托---前期审查---签订买卖合同---转按揭申请---过户抵押。
    购房者在向商业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房时,除了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与商业银行签订《个人购房抵押(保证)借款合同》。
    对于银行的债权而言,除了开发商对购房者借款购房的阶段性担保外,购房者还必须同意将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抵押给商业银行。也就是说,商业银行在放贷过程中是有着双重保险的。
    一般情况下,债权是不容易落空的。
  • 离婚房产分割,孩子只有户口一般是分不到的,因为孩子年龄好还小没有经济能力,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孩子无关,孩子是无法因为你们离婚分割房产的。
    如果你的孩子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赚的钱也存入了家庭账户用于了买房,房产分割是有孩子的份额的。
  •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的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基于您的描述,该房产属于您婚前财产,现在离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只需将对方还的贷款以及增值部分予以补偿即可。
  • 你好,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同时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有重婚、同居、家暴、虐待或者遗弃行为的,无过错方是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但是在实践操作中一般是法官分割财产时向无过错方倾斜,以此作为补偿。
    请问你们名下是否有房产需要分割呢?对方名下的银行卡之类你是否知情?如果确定要诉讼离婚的话,还是要尽早准备的。 针对抚养权的问题,法律规定小孩子2岁以内一般由女方抚养,2到10岁综合双方条件看那一边更有利于小孩子成长,10岁以上要征求小孩子的意见。
    (有两个孩子的话原则上是一人一个)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官一直是本着对孩子的成长最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所以即使是两岁以下由男方抚养或者十岁以上并不按照孩子意愿判决的案子我们都是做过的。
    请问你们的孩子现在多大?现在是和谁一起生活?这些都会影响到抚养权的判断,详细的情况方便的话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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