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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撞了人,保险公司说要等到结案伤者出院才可以赔偿,现在伤者家属要求垫付医药费,也开了收据,问题是以后保险公司会不会报销这些垫付的医药费?险是人寿保险和强保

保险纠纷 2018-12-22 13: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是,只投保的了交强险,那么保险公司只能赔偿医药费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其他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加在一起最高赔偿11万。超出上述部分的费用都是你自己承担。
    二是,在投保交强险的同时还投保了商业险,像三者,不计免赔,车损等,那么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还是保险公司用你的商业险赔偿,但最高赔偿不能超过你的保险额度,例如你投保的三者是20万,那么超出交强险范围的最高赔偿20万。
    超过20万后就是你自己承担了。
    伤者以后出院了需要二次治疗的,只要你的保险额度没有超,那么二次手术的费用保险公司还是继续赔偿的。

  • 1、保险公司需要凭交通事故认定书、伤者的病例、医疗费发票、构成伤残的,需要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等材料确定赔偿数额;
    2、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范围内理赔;
    3、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等项目都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 社保的保险如果不懂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中心咨询了解,或者可以拨打12333热线或者政府热线12345咨询了解,如是第三方保险如何保险,可以联系投保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条款进行报销,应保险报销发生纠纷的,可以根据相关合同条款进行维权,涉及保险金额较大,建议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介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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