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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加盟了一家店,现在开了3个月,交了42800加盟费,现在不想开了,如果终止合同能退还一部分加盟费吗?合同使用期限上面写的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通过市场巡查,发现乙方停止经营或3个月以上未向甲方订购原材料视为终止合作?;甲方可以在同一区域内授权第三方使用。乙方品牌使用管理费不予退还。现在不想开了,如果终止合同能退还一部分加盟费吗?合同使用期限上面写的是:在合同履行期间

合同纠纷 2019-03-27 07: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以下是加盟授权书的大致格式:授权人:xx商贸有限公司 被授权人: 经我公司对加盟申请人 进行资质审核,认为该加盟人符合我公司加盟要求,同意其在 省 市 区 路(街) 号( 内 层)加盟经营xx项目。 有关加盟的权利与义务及规定均在双方签订的加盟合同中体现,本授权书仅对加盟人的加盟意愿进行认可,作为我公司同意其加盟的证明,以便加盟人与经营场地的业主洽谈租赁事宜,我公司特别声明:除此之外,本文件不具备其他任何作用。
    尤其是授权人不对本授权书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退加盟费,
    1.首先 特许经营是特许者将自己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或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费用的经营方式。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纠纷产生的原因是特许加盟合同提前解除后,双方对合同解除的后果不能达成一致的认识,这在当前的特许经营纠纷中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具有代表性。以下结合本案的争议焦点,就其反映的法律问题展开探讨,以期为同类纠纷的解决提供参考。
    2.其次、特许加盟费是否应退还
    加盟费一般是在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由加盟方一次性支付。商务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将加盟费定义为“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虽然《办法》属于行政规章,效力层次不高,但该定义仍可作为本案审理时的一个参考。
    3.第
    三、实践中,特许双方往往并不清楚加盟费的性质,只是约定加盟费“一次性支付”,有的把加盟费看作是合同中特许使用费的一部分或预付款,也有的把加盟费理解为合同保证金。因此,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时,特许双方对加盟费应否返还产生争议。
    4.最后,一般情况下,特许双方一经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即要求加盟者交纳加盟费,特许人才可能把特许经营权授予加盟者,加盟者也才有可能开展特许经营业务。
  • 签订连锁加盟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注意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每一项权利要对应一项义务,双方是平等的。
    2.合同是否能执行到位,是否存在不可能执行到位的条款。
    3.注意合同的几本版本是否一致。
  • 如果赠与合同中没有对赠与的履行期限作其他规定。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达一致时,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不过,在实际交付赠与的财产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道德义务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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