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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吃晚饭。虽然有一些不愉快,但双方之间并没有肢体冲突,只是一场争吵。我父亲的朋友打电话给他的两个儿子,打了我父亲一顿。现在我父亲住院了。该医院的诊断为肝闭塞性损伤和肝挫伤。对方能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事辩护 2022-07-22 19: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包含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明显只具有轻伤的故意,但过失造成重伤;二是行为人明显具有重伤的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了重伤。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故意伤害没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的未遂犯,如果主观上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故意,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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