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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3号张家界景区游玩受伤,一路颠簸下山,到景区管理处找工作人员求助,随后联系了工作人员,核对拍照后,到当地医院拍片,确诊右脚第五趾骨处骨折,5号回武汉,继续接受治疗。医生建议在家休养6~8周。我这类案例,如何报销医疗费,误工费等,在景区受伤当日的医药费是对口医院直接报销,没有自己出任何费用,回武汉后联系保险工作人员,说报销医疗费的80%.其它的误工费营养费不做任何报销处理报销!想咨询,网上很多景点意外对这类报销包含了误工费,为什么我的这个事故却没有?是否合理?如何报销医疗费,说报销医疗费的80%.其它的误工费营养费不做任何报销处理报销!为什么我的这个事故却没有?

医疗纠纷 2019-01-29 12: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营养费,误工费医药费+营养费 在一万以内,由交强险赔偿,超过一万以上三七开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另外,营养费是算作医疗费用这一块的,医疗费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10000元,超过10000元的,按责任大小分摊。所以肇事方说的话是有法律依据的
  • 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和《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构成医疗事故的,一般要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一般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指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包括不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以及不涉及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交费单、挂号单等诊疗凭证及病历、出院证明等证据可以用于证明医疗关系存在。患者一方提供不出上述证据,但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医疗行为存在的,可以认定存在医疗关系。
  • 保险公司在保险理赔范围内承担理赔责任,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保险公司是对投保人(责任方)的赔偿责任进行理赔,伤者自行承担的赔偿责任部分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3、疗费,商业险根据投保人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确定最高赔偿金额。
  • 误工费车保险赔偿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等规定,误工费车保险赔偿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提供劳动合同,工资证明,证明误工事实与误工期间,以及工资收入水平等。  工费车保险赔偿需要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工费车保险赔偿需要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二)《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工费车保险赔偿需要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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