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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来修里摊的。8.3日这天就因在我家门口有一个修车修完车隔壁一人就出来不让车走而和我母亲发生口角只护骂了两句对方就哪手中的18升机油桶朝我母亲头上打之后一直在我家门口打了有十多分钟哪个人又站起冲到我家屋里抄家(造成了财产怂坏)我母亲随后追进来拉她,后两人又拉扯倒地她琦在我母亲身上乱打随后警察敢到看见她还在打。造成我母亲手指骨折,肩膀骨搓伤,头部多处淤青囊肿,大腿软组织伤。对方没伤。之前还无故来我家里打人两次。我现在告她??????私闯民宅???造成人身财产的损害。

综合法律 2019-01-02 06: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应当出院后找派出所申请做伤情鉴定及伤残等级鉴定。 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如还需帮助,可直接电话联系。
  • 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因此,被侵害人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受到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而且,其因为调查不正当竞争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也可以要求赔偿。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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