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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新成立的公司,认缴注册资本100万,实缴资本0,法人股东和我各占50%股份。现我想把50%股份以0元价格全部转让给法人股东,转让协议中说明我的未缴资金50万由手让人也即是法人股东承担认缴义务,并约定转让后产生的债务与出让人即我无关,转让成功后公司,受让人,和后期才产生的债权人三个主体是否还有起诉我补充认缴50万的权利,除此之外是否还有别的风险?法人股东和我各占50%股份。我想把50%股份以0元价格全部转让给法人股东,是否还有别的风险?

公司企业 2019-06-12 14: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招标投标是由交易活动的发起方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标的特征和部分交易条件,按照依法确定的规则和程序,对多个响应方提交的报价及方案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交易主体并确定全部交易条件的一种交易方式。按照竞争开放程度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 注册资本越多,验资和相关审计费用越高,所以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尽量少一点。
    而且现在审计比较严格,往往需要实到资金,所以如果你没有那么多资金,但是注册资金写高了,可能公司注册不下来。
    如果预期需要资金量比较大,且日后可能增资,建议注册资本一次到位,增资比较麻烦,且增资可能还要交很多税。些业务的营业范围和注册资金多少有关系,达不到必要的注册资金门槛,营业执照就不能写这个营业范围,你签合同和开发票就很麻烦,有些正规的大客户和你签合同的时候要看你营业执照,没有这个营业范围的话,就不能和你签合同了。
    所以先了解清楚,你的业务需要的注册资金门槛是多少。
  •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成立公司一般要达到下面五个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2人有限制为3万以上,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
    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需一次缴足。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09年始,部分地区有可以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文件,但是对于此类申请人,申请对象有所限制,适用于注册资本低于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
    (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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