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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有判离。第二次起诉没有及时到场。做撤诉处理?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有判离。第二次起诉没有及时到场。做撤诉处理。现在第三次起诉,去拿传票时被告知就算开庭也会当撤诉或者驳回处理。请问是这样吗?请问第三次开庭会有什么结果?第一次起诉离婚,做撤诉处理?第一次起诉离婚,请问是这样吗?请问第三次开庭会有什么结果?

离婚 2019-04-04 12: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债务人不偿还信用卡的,银行作为债权人,是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如果要提起民事诉讼的话,第一步就是需要递交起诉状,然后人民法院需要开庭审理。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 交通事故起诉书交上去,过几天能撤诉吗,  
    一、交通事故起诉书交上去,过几天能撤诉吗  交通事故起诉书交上去,可以按照撤诉程序申请撤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amp;lt;民事诉讼法amp;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因此,交通事故起诉书交上去,过几天能撤诉。  
    二、交通事故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书后,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发现原告没有起诉权利,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驳回。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请求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有独立请求权利的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立案审理或者合并审理后,依照法律规定对上述诉讼主体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和主张判决不予支持。
    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虽然都是请求方的诉讼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两者在实践运用中有着本质的区别。
  • 根据《民诉解释》第214条的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案件,可以另行起诉,不属于重复起诉。因此,撤诉后又起诉的案件不同于“一事不再理”,而且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有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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