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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我去了一家快递公司工作,期间该公司没有与我和我的同事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向我们支付任何社会保障费。今年5月5日,19日,我带着我的徒弟离开了。老板说,由于快递的特殊需要,4月份的工资压了500元,5月份的工资还没发。现在我有急事。我和老板谈判了两次,但都失败了。我说要到6月20日才能发工资(公司每月20日发上个月的工资)。我现在可以申请剩下的工资吗?如何索赔?你能要求双倍的工资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2-07-24 11: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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