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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浙江嘉兴平湖,我想咨询一下我以前经人介绍认识一个女朋友,后来认识以后,她让我爸给她买了金银手饰一万多,后来不久她在家里加工服装小作坊,说加工小作坊钱紧张,让我借她一万元!写了借条!后来发现她就是骗钱骗财的人!向她要钱还我也不给,首饰也不肯还!后来告到法院,起诉以后,她就外逃了,家也不回!法院说也没法执行,找不到人,!法院说金额太小,没有太多精力去管,难道借出去的钱,就要不回来了吗?我该怎么办!!!!!!她让我爸给她买了金银手饰一万多,向她要钱还我也不给,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5-08 18: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如果离婚时找不到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送达后仍然没有找到人的情况下,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
    从而在是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判决双方离婚后,法院还应当对双方的离婚时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并由他人依法对失踪一方的财产进行代为管理。
  • 如果被诈骗,你应当先选择报警。如犯罪嫌疑被抓获归案拒不赔偿受害人损失,受害人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 依照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有借条不超过诉讼时效,可起诉老赖欠钱不还。
    但如果没有借条,我们就得准备其他的证据,比如证人或者转账记录,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就可以愉快地起诉了。
    没有借条如何起诉
    起诉三大宝:被告,证据,诉讼请求不能少。
    详细点来说就是要有明确的被告,符合事实的证据,清晰的诉讼请求。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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