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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父亲在儿子婚前建的,现在由儿子一家人住着,儿子是户主,现在儿子病危,房子应该归谁所有,这个房子没有房产证,地契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什么手续都没有,儿子去世后,配偶有权成为继承人吗还是房子应归父亲所有?

继承 2019-01-08 14: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农村房屋继承问题:按《继承法》第五条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十条)。
    农村宅基地问题: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是由集体组织按“一户一基”的法律规定,划拨给本村农户的建房用地。
    村民对宅基地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也就不存在继承问题。由于宅基地和房屋不可分的原创,房主去世后,房屋由继承人继承,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如继承人要出让该房屋,因涉及到宅基地问题,需要经过村集体组织同意。
  • 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不光是其配偶,还有其父母、子女。继承财产也仅限于其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死亡的。要先将夫妻共的的房屋分出一半给配偶,另外一半,由其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
    如果其他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权的,才能全部由其配偶继承。只需要公证一半的房产公证费按继承面积的2%收取。
  • 房产继承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 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 没有其他证据 房产属于您伯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十九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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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应该归谁所有,这个房子没有房产证,地契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配偶有权成为继承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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