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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上午我驾驶一辆皮卡车行驶在国道,行驶过程中前方一助力车(烧油)突然左转。为紧急避让我也急速左转,但是还是撞上了。对方是63岁老人,现已在医院抢救,医生已说基本无生还可能。在处理过程中,我们一直交付医药费,但是交警一直未给予出具交通责任事故认定,请问这种情况我们需要负全责吗?

交通事故 2019-01-10 08: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肇事的:
    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 第一步:起诉 第二步:法院立案原告起诉后,法院会在7日内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将予以立案,并会通知原告。不符合条件的,法院退回原告的起诉状和其他相关材料、证据,并告之理由。
    第三步:提交证据
    第四步:法院调解
    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前,一般会先进行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会先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步:法院审理,开庭:法院会送达传票原被告,通知开庭的时间、地点;可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审理期限:交通事故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通常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6个月。
    如还需要延长的,还可以再延长3个月。
    第六步:法院判决

  • 1. 自己开车撞墙上要保险公司理赔的话,要看有没有投保车损险。如果只投保了交强险的话,那么是没办法找保险公司理赔的。如果投保了车损险等车全险,这样可以去保险公司理赔。
    2. 投保了车全险之后,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约定在可保范围内进行理赔。建议出险之后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险,以便保险公司人员及时赶到现场,了解事故发生情况,方便快速定损。投保人也要了解相关保险的合同条款,对自己所出的保险是否在承保范围内做到心中有数。
    3. 当时未报案,过后又报案的情况,因为第一现场已经被破坏,定损额无法确定,而且也不排除投保者故意制造事故骗保的嫌疑。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一般会要求较高的免赔额或者只赔偿损失的20-40%。如果保险公司认定个人骗保的话,就会拒绝赔偿。
  • 交通事故出现的工伤医药费:  交通事故的工伤医疗费用有第三方支付。工伤保险是不给报销的。
      如果第三方拒绝支付或者无法支付,那么工伤保险可先报销后找第三方要。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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