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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分公司的负责人。如果公司破产或业务违法,我将承担什么责任

破产清算 2022-07-28 09: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定代表人需要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过错责任,而企业破产股东需要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破产负有主要责任的,给予行政处分。
    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破产负有主要责任的,对该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人,给予行政处分
  • 分公司法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如下: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等等
  •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清算程序如下:
    一、成立清算组。公司因法定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公司。
    三、公司财产分配。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四、清算终结,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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