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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工程争议的解决过程中,发包人在收到施工方的解决文件后予以答复。后来,当业主收到施工方的第三份结算文件时,没有回复。现在施工方能否要求业主根据最终结算文件支付工程款?

争议解决 2022-07-28 22:3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果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在这样的条件下,即使房屋施工方没有相应资质,对方当事人也应当支付施工价款
  • 拖欠工程款属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发包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可以根据建筑工程合同、结算单等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支付拖欠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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