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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2013年偷拿房产证作抵押借高利贷(借据是48W?实际到手是12W)还赌债,因还不出给告上了法庭,同年8月20号法院下达了判决书要求还钱,因为家中贫困一直无法还上,法院也无法强制执行(高利贷要求强制执行),这事一直拖到现在也没有解决掉,我们家房产证还流落在外人手上,原告申请的2年保全现在到期了,法院也没有来下达延长保全的通知书,请问一下这个判决书还有效吗?如果高利贷再去告的话法院还会受理吗?我们家的房产证是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偷拿出去抵押的,产权除了老公还有婆婆的名字,我们家怎样才可以要回房产证呢?谢谢好心的律师指点!因还不出给告上了法庭,请问一下这个判决书还有效吗?我们家怎样才可以要回房产证呢?

房产纠纷 2019-05-10 15: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民间借贷包括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和违法的高利贷行为。如果民间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息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就属于高利贷,对高出的部分利息法律不予保护。也就是说,私人放高利贷既不是犯罪行为,也不是合法的民间借贷。
    也就是说私人放高利贷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虽然明文禁止民间高利贷行为,但是,中国人民银行不具有制定法律与行政法规的权力,其所颁布的任何文件均仅仅属于部门规章,而不属于法律与行政法规。
    这就决定了《通知》不具有作为国家规定的效力,对其的违反充其量只属违规,而谈不上违法。相应地,民间高利贷的行为也只属于违规行为,而不属于违法行为,更谈不上属于刑法意义上的非法行为。
    因此,民间高利贷行为始终被最高人民法院界定为一种民事行为。据此,行为人所应承担的仅仅是高利不受保护的民事法律责任。
  •  如果债务人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不妨碍债权人对该房产申请查封。债权人应当尽可能寻找债务人有无隐匿、转移的财产,并及时起诉和申请财产保全。债务人还清银行债务后,该房屋可以解押,债权人有权起诉并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房产;债务人未清偿银行债务的,债权人仍然可以起诉并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房产,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优先清偿银行债务后的剩余部分,用于偿还债权人的借款。
  • 办理按揭的话是需要房产证原件的,而且是不会还你的 ,,直到你还完贷款,他们先拿去做抵押,然后银行会拿房产证去产权中心登记(登记是为了避免,银行拿了你的证,你又去产权中心登记补办,他们做的登记以后你就补办不了)最后产权中心会给银行一个回执,你就只有复印件.所以为什么你贷款还完了也要等1到2天才可以拿到房产证就是因为房产证也不在银行手里.搜索
  • 离婚时的房产
    1、如果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一般按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平均分割。
    2、比如男女双方一方获得房子所有权,那就需要支付另一方房子市价的一半。如果都支付不了的,可以变卖房产,钱一人一半。
    3、房子有没有贷款,当初是谁购买,登记在谁名下,谁是过错方等,对房产分割都有影响,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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