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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脑干突然出血20ml,呼吸机辅助呼吸,48小时内无自主呼吸,20天后临床死亡,是否可认定为工伤死亡?

工伤赔偿 2022-08-01 12: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在工作岗位上发病死亡应当按照工伤认定,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费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公亡补助金。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工伤死亡认定程序如下:
    1、符合工伤认定申请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
    4、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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