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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前,买卖双方及中介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现在网签《房屋买卖合同》前,因各项原因买方不想买、卖方不想卖,故双方和平解除此合同,并卖方退回买方定金。现中介方不答应,要求卖方付中介费,否则不还卖方的房土两证。请问中介方此操作有问题吗?

房产纠纷 2019-01-03 14: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与房地产中介公司签定中介服务合同,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
    买卖房屋的合同是有中介介绍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凡合同主体、条款合法有效的都是有效合同。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 通过中介买二手房,卖方一直不交房,
    1、居间合同是有效的。
    2、中介未确定房子是否真实有效,可以一起起诉。
    3、这种情况属于卖方违约,所以中介费用应该有卖方承担,如果你们要起诉卖方而且中介公司应该无条件的提供证据。
  •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对中介费作如下规定:
    1、通过中介进行二手房屋交易的,即便房屋最终未成交,交易一方或双方依照合同仍可能需要支付约定的中介服务费用。但同样情况下,即使在买受人签署佣金确认书,在交易未成就的情况下,法院亦可能会从“等价有偿”的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出发,酌定中介机构应收取的劳动报酬。
    2、约定以过户作为居间费用支付条件的,在过户手续已办理情况下,交易一方或双方主张以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办理过户过程中的行为瑕疵要求退还中介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3、二手房交易因买受人一方不符合贷款条款而未成就,后以房产中介工作人员承诺“能贷款,能代为出具有单位、有收入的证明”为由,拒付居间服务费的,如无无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4、就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进行交易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买受人以之作为房产中介“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而拒付中介费的,可能不会被法院支持。

  • 1、你好,本案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2、夫妻双方与买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是真实意思的表示,是合法有效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是违约的行为。
    4、同时,买方支付了定金,这是履行合同的保证。
    5、因此,现在买卖双方是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合同义务的。
    6、如果夫妻的一方不签字,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夫妻双方是违约的行为。
    7、此种情况下,买方是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要求夫妻双方进行履行合同的;也可以选择要求夫妻是否双倍返还定金的。
    8、协商不成,是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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