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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预产期是9月11号,但是在9月4的晚上2点多感觉到肚子疼就拨打了120,3点左右送到了妇产医院,医生说:你去做个检查,做完B超、抽血.验尿、心电图、拿着3:50左右的报告给医生,医生说:全部都是正常,之后医生就不管不问了,天亮之后才来第二次检查,医生就说:做好准备婴儿用品马上就要生了,等我到产房医生又告诉我说:不能顺产要剖腹产不然婴儿有危险,我就同意了剖腹产但是婴儿出生后是死亡的。??????????请问院方有责任没不能顺产要剖腹产不然婴儿有危险,我就同意了剖腹产但是婴儿出生后是死亡的。请问院方有责任没

医疗纠纷 2019-06-16 12: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医院治病死亡的,比如说:手术中或手术后在医院死亡,应当马上保存尸体,复印病历。申请医学鉴定,由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医学鉴定,鉴定主要目的,看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是否有过错,该过错包括医院是否有修改病历等内容。
    如果鉴定为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医疗事故主要指医生或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是否有过错,认定过错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 在诊疗当中,医生要主动告知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
    如果医院实际未履行告知义务,这就损害到患者的知情权和诊疗权。如果患者不能独立从数据中获得正确信息,等于医院用数据将信息隐匿,使患者继续不知情和受控制。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要说明医疗风险,还要告知替代医疗方案供患者选择,实施前要征得对方的同意,这个同意还不是一般的口头同意就行了,得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时,也要告知其近亲属,而且要取得书面同意。
    否则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 你好,如果医院在助产过程中是有重大失误的,造成孩子死亡,医院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 如果要维权首先要做的就是封存和复印医院的病历,将证据固定下来,来避免医院事后伪造和篡改病历。
    但如果你们和医院商量解决此事,医院一般都会叫你们去做医疗事故鉴定不建议你去做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与医院同属于卫生系统,互相包庇的可能性比较大。建议做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在鉴定之前可以让律师代为咨询医学专家,将专家意见提交给司法鉴定中心,以便获得客观公正的鉴定结果。
    如果对方是大医院,在医患纠纷中出于强势地位,我们不排除启动媒体资源,打打它锐气,先发律师函与医院进行交涉,进行谈判磋商,如果医院不配合就通过诉讼维权。 关于赔偿费用方面包括死亡赔偿金、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具体数额需了解案情后才能计算出来。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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