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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离婚了,一年后再婚,可是因为现任跟小孩不合,想离婚,跟前任复婚,可是又不想让前任知道我曾再婚,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们复婚,都需要什么?

离婚 2018-12-23 04: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司法实践,您可以不同意离婚,所以他起诉您的话,若没有特别的情况,您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第一次很大可能是不准与离婚,但若对方在判决生效后半年后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极大了。所以对方若坚持离婚,法院判决离婚只是早晚的事情。
    具体对您有何保护,这要看具体的情形,若您可以证明对方是婚姻关系的过错方,比如对方有婚外情等,您就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对您也会有所偏向。
    建议您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你们的婚姻关系,至少在经济方面争取最大的利益。
  • 关于复婚需要问题的解答: 
    1、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复婚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手续。未予办理的,仍不属于夫妻关系,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所以,还是应当依法办理复婚手续,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亦不会有对于,男女双方复婚必须间隔一定的时间限制,否则就违背了婚姻法第二条规定的“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规定。限制男女双方离婚后,欲复婚,离婚 复婚 间隔的时间间隔是,必须间隔一定的时间,属于违背婚姻自由的司法原则,限制了公民的婚姻自由权。这种规定永远不会有。
  • 夫妻离婚涉及房产分割的,若夫妻双方有约定应当从其约定《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通常来说,抚养权的确定有两种方式:
    1.协议确定。离婚时子女随男方生活还是随女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如果是诉讼离婚,若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能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并认可该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也会尊重并认可双方的协议。
      
    2.判决确定。若双方在诉讼离婚时,无法就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抚养权的归属只有由受诉法院判决确定。法院将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具体是判给女方还是男方,详见下面的论述。
    因此究竟是讲孩子的抚养权归于男方还是女方所有要具体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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