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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一个加区号的类似工商局的电话打过来说我在深圳办的信用卡恶意透支1万多收到法院传票,但是我没有办过信用卡,但是听到法院传票就懵了一下。他们问我姓名和身份证我都告诉他们了,请问这个会有事嘛?他们会不会拿我的信息做什么事嘛?

银行 2018-12-29 11: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新司法解释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可判无期,回答如下: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于今起施行。根据该解释,如果持卡人恶意透支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要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增加两个限制条件  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说,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
    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过了—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恶意、善意界限确定  孙谦表示,因为“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
    “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  明确恶意透支数额  这次司法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其中,“恶意透支”超过100万元的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适用于刑法第—百九十六条规定的刑责,即恶意透支者要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解释规定,“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判决前归还可免刑责
  • 信用卡恶意透支解决方法:
    部分持卡人都有因信用卡遗失,被盗刷恶意透支,自己却被银行催缴欠费,甚至惹上官司的经历。那么对于这种情况,持卡人应该怎么办呢?首先可以报案,说明透支消费与你无关。
    一般情况下,恶意透支不还,银行会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所以持卡人应尽快偿还银行欠款。这就要求持卡人在信用卡使用中,要合理消费通过避免个人身份信息的泄漏,保障信用卡信息的安全。
    恶意透支行为包括两种基本行为方式:
    一是超过规定限额透支,即超过信用卡章程的规定或者发卡银行的允许透支。
    二是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归还本息。一般来说,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将在发卡银行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
  • 办理信用卡需要本人身份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到柜台办理,照片形式是不可以的,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一般是身份证(若使用的是新版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件),军人需提供军人证复印件;

    2、工作证明:可以是任职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请写明具体的公司名称、部门、岗位及收入情况,并加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或经推广员核实过原件并注明的工作证牌复印件;

    3、财力证明:可以是银行代发工资记录,或所得税扣缴凭证,或房、车、存款和投资市值证明文件(如房产证/汽车行驶证/银行定期存单的复印件)等能证明您财力水平的资料。其他可供参考的文件还包括:近6个月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清单、水、煤气账单、他行信用卡账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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