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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租的房子是签的一年的合同,合同上写的如单方面违约应付另一方一个月的房租和剩余的房租和押金,还有一个月快到期了,房东却把房子卖了,说只返还我一个月的房租和押金,这事该怎么解决?我租的房子是签的一年的合同,说只返还我一个月的房租和押金,这事该怎么解决?

合同纠纷 2019-02-08 00: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租房押金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押金法律并未规定其性质,是由民间因应交易上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制度,一般认为是属于要物合同,要有金钱的实际交付合同始能生效,属于无名合同的一种。这种法律未规定但已为一般人所约定俗成的租赁交易形态,因为房东可担保房子不会被房客给损坏,从押金中求偿,也可以担保租金之按时给付,所以在一般租赁合同中相当常见。
  • 合同法: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
    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
    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
    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以适当减少。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
    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 遇到不退押金这种情况的,具体的处理方法如下:
    1、如房屋纠纷已解决,那么可以按照合同相关约定,直接要求中介退还押金。
    2、如房屋纠纷是中介单方制造的,那么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相关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投诉,请求要中介退还押金。
    如依然没解决,可收集资料提起诉讼,要求退还押金及利息。
    3、即便房屋纠纷没有解决,中介依然不退押金的,那依然可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投诉,请求帮助协商解决。
  •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您的情况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房东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金如有约定按照约定赔付,如无约定要按照当事人的实际损失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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