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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厂里被别的同事打了,然后我报了警,警方让我去医院做鉴定,现在打人者和我都被工厂辞退了,厂方说他们没责任,然后打人者不知所踪,所产生的医药费,该怎样解决呢?我在厂里被别的同事打了,警方让我去医院做鉴定,所产生的医药费,该怎样解决呢?

刑事辩护 2019-03-01 14: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民事间的纠纷是这样的:发生冲突和暴力行为时,先打110报警,同时旁观者的证人很重要,证明谁先动手打人的过程。
    受伤后的医药费单据都要保留,便于将来起诉索赔。对于严重伤害的,可以告先动手打人方故意伤害罪,没有严重伤害后果产生的,不足以形成刑事责任的,一般走民事诉讼程序,无非也就是经济赔偿。
    宗上所述,只是事后赔偿的问题,要预先制止,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   以医院违反医疗服务合同为由追究其违约责任,根据2003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因此,尽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均认为“不属医疗事故”,但仍应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判令医院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认定损害属于工伤,不管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都应该给受害人工伤赔偿。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工伤鉴定并确定为工伤后,工伤赔偿责任的承担,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且参加工伤保险的,其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被确认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给予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由用人单位赔偿
    ①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其职工发生工伤或者职业病被确认后,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赔偿。
    ②无营业执照的单位、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破产解散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待遇。
    ③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由从业人员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其中原属与发包、出租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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