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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06年6月上班,直到2016年9月6日合同终止。单位未缴纳失业保险金。合同终止需要单位支付。我担心单位不会付款。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08-09 13: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之一。《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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