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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元月八号被面包车撞骨折了,住了13天院。医生开的诊断书是卧床休息三个月,但是保险公司只按60天赔付护理费,误工费说是过了55岁没有了,而且营养费也没有,医生开的诊断书是卧床休息三个月,但是保险公司只按60天赔付护理费,误工费说是过了55岁没有了

保险纠纷 2019-02-17 00: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误工费和营养费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里都有,但是保险公司对这些费用的报销坚持一原则“必要且合理”。就是如果保险公司认为这些费用中的某一部分是不合理或者不必要的,就会扣除这部分费用,比如营养费,在保险公司是这样理解的:必须且很合理的使受害人恢复健康的医疗药物费用。
  • 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是会赔付的。误工费的计算是交通赔偿案件中比较容易起争议的地方。误工费由全责方负责赔偿。赔付方法与交通事故的保险配一致,先由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保险补齐,超出商业保险赔付范围的,由肇事人承担。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 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来计算。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即误工费=收入×误工时间。
    2、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来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和话补)、奖金和津贴。
  • 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先由交强险赔付,余额按责任划分确定比例后分摊。 你承担的赔偿费用=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交强险赔偿部分-按《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分担部分,赔偿费用涉及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确定的责任划分、年龄、户口性质、收入、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被扶养人年龄及人数、误工时间等。
    因此,赔偿费用应在伤残者治疗终结评定伤残等级、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后才能确定。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大额部分为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受害人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如能评残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 精神抚慰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之和。
  • 工伤职工治疗终结,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存在生活自理障碍,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障碍程度,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护理费,标准为:完全护理50%,大部分护理40%,部分护理30%。生活护理费随着当地职工工资和生活费变化,由所在省市适时调整。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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