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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8年3月17日加入公司,并于2019年3月27日辞职。我可以在辞职的最后一个月申请年假吗?我可以休息几天?我们公司表示,根据实际出勤天数,第一年的年假需要3个月。这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2-08-10 13: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现行规定,提出离职还可以休当年年假的。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 离职了,只要你还没有离开公司,公司就应当把你未休的年休假补给你。具体规定如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 关于职工休息休假,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这一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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