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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于一年半前贷款购置一套房产,当时未到拿房日期,一直按时向银行交纳贷款,但半年前家人身患重病,急需用钱,后与开发商几多交涉,就违约金以及退金问题纠缠至今,开发商拖着日期,算了几次又几次悔改,最后的结果是退还11万(首付15万,每月交纳5000贷款)态度强硬?现在我们来甚至直接借口人都放假,无人解决,家人心力交瘁,十分着急,请问通过法律途径如何解决???!最后的结果是退还11万(首付15万,请问通过法律途径如何解决??

房产纠纷 2019-05-09 05: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双方有合同约定的,按照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的原则,以合同上约定的比例执行;合同上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准。
    不过,尽管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没有一个统一标准,但合同上的违约金比例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以实际损失为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 根据合同法之规定,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
    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 买二手房,因为银行的政策不能贷下款,造成不能买房算违约。在实践中,会根据按揭办不下来的原因分情况进行处理。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因此,合同中对贷款不批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的规定是最重要的依据。
    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则处理:
    1、购房者的原因:如果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开发商的原因: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3、非买卖双方的原因:如是银行的原因,致使银行按揭贷款延期、贷款金额减少或者不能办理,双方一般会有补充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由购房者选择,要么由购房者在某个期限内补交购房款,要么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逾期不补交购房款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
  • 1,首先,卖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由卖方支付给买方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可解除买房合同。如果卖方无故解除合同,给买方造成损失,比如在当地购买同样的房屋,房价上涨,卖方须对买方进行经济补偿。
    即使卖方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买方也可以不同意,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支持继续履行合同。2,虽然“诚实守信”是民事法律中的黄金原则,签订了合同,就不应该反悔,更不应想方设法去毁约,无论价格是涨还是降。
    否则,必然会伤害整个市场秩序,增加很多社会成本,乃至诱发社会不安定因素。3,《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如果你的违约金约定超过30%,法律是不会支持的4,对方想要违约,如果你想继续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如果不愿意,你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是支付违约金,但是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要求,只能选择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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